4月14日,中央纪委网站“曝光台”再次通报220个各地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中央纪委发布“曝光”案例的频率,由过去的一月一报,变成了一周一报。
据本报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在中央纪委网站的“曝光台”上,全国各省区市、中央与国家机关、国企、金融机构加在一起,已有超过1600名官员、1000多个案例被当作典型案例通报。其被通报的原因,有大操大办婚丧宴请、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反工作纪律等。
那么,在这份“中国反‘四风’地图”上,各地呈现出哪些不同的特点?被处分的官员都有什么特征?哪些类型的违纪被曝光的频率较高?本报对中央纪委网站“曝光台”开办半年多以来所通报的案例进行了不完全统计,尝试回答这些问题。
公款公车违纪最多
“上班时浏览无关网站”、“违规使用公车接送孩子”、“大操大办儿子婚宴收取礼金”、“违规接受被管理对象宴请”、“违规中秋节公款购买发放月饼”……翻开被中央纪委曝光的案例,诸如此类的被通报理由不时出现。
“事无巨细”,是这些通报理由的共同特点。
在本报的统计中,官员被通报处分的违纪行为,大约可以分为4大类:
涉及公款的违纪,包括公款旅游(含出国、出境)、公款发放实物及现金福利、公款购物、公款娱乐、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使用违纪(如私设“小金库”、违规报销等)等。
在统计中,本报发现,公款违纪成为全国被通报案例最多的违纪类型。在全国的1000多个违纪案例中,涉及公款的违纪案例有近400个,占比达37.3%。其中占比最高的是公款旅游,达23.2%;公款发放现金和实物福利紧随其后,占22.3%。在多地的通报中,单位“一把手”由于在节日期间违规给员工发放月饼、水果、购物卡、提货券等而受到处分的案例比比皆是。
公车违纪,包括违规购买配备公车、公车私用等。其中,“公车私用”一项,成为全国案例最多的单项违纪类型——在被统计的1000多个案例中,涉及“公车私用”的有154个,占比达14.2%。
涉及党员干部工作纪律的,如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办公用房超标、大操大办婚丧宴请、违规收受礼金红包、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宴请”的案例达到130个,占全国违纪案例的12.1%,成为名副其实的处分“重灾区”。
涉及日常工作纪律的违纪,如工作日午间饮酒、上班迟到早退不请假、上班时间浏览无关网站、玩游戏、工作时间娱乐、赌博等。
公车、公款违纪案例多,不仅是全国各省市的“通病”,也适用于中央及国家机关、国企甚至是纪检监察系统内部。
在中央及国家机关被通报的28个案例中,涉及公款违纪的有13个,涉及公车私用的则有5个,二者相加的比例占到46%。而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被处分的22名官员中,违规接受宴请的就有10名,因受贿被处理的官员有4名,另有2名因大操大办婚丧事宜被处分。
违纪行为的“地域特色”
在被通报的案例中,不同的省市、不同国家机关之间,还因为不同的特点显示出某些“地域特色”。
比如,在上班时间由于打麻将、打牌而被通报的违纪案例中,全国排在前3位的,是贵州、湖北、四川3省,3省的总和,占到全国总数的67.7%。
因“工作日午间饮酒”被处分的案例,最多的是山东和河南两省。其中,山东因为午间喝酒被通报的有8个案例,还有4个酒驾案例——仅“涉酒”一项,就占山东全省被通报案例的近1/10。
而在因“人情礼往”被处分的案例中,全国排名前3的是辽宁、黑龙江和四川。3省的大操大办宴请案例,共有41起超过全国案例总数的1/4。但在其中,黑龙江和辽宁除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之外,还有许多涉及子女“升学宴”、“乔迁宴”等。大操大办此类宴请的官员,多数同时还有收受礼金、借机敛财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改革背景下,在被通报的案例中,专门有一项是“扰乱经济秩序”,如对企业吃拿卡要、乱收费、乱作为等。同时,官员的不作为与失职,也经常成为被处分的原因。
如甘肃,被专门通报了有关的23个案例,占该省违纪案例总数的近1/3;河北的秦皇岛市,也被专门通报了5个与此有关的案例;而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中,涉及此类违纪案件最多的是教育部,在全部的10个违纪案例中,有8个涉及乱收费。而在广东省,因为不作为、失职而被处分的案例就有9起,超过该省全部案例的20%。
同时,在一些地方,由于去年被专项整治的“文山会海”现象依然没有改观,因此也被纪委点名通报,而这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的对象,则是某些政府部门甚至是地方政府。比如云南省就通报了楚雄市商务局、开发区文件多、会议多的问题,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则因超发文件被曝光。
此外,涉及基层的案件,也在多个省区被单独列出。如在山西,有22起基层信访案件被通报,占该省全部案例的27%;宁夏、吉林也分别单独列出了8项和贪污截留惠农基金有关的案例,分别占到两省案例总数的61.5%和22.8%;广东省也单列出了10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这些涉及基层的案件中,大部分的违规主体是村干部,他们的行为则包括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截留各种惠农款项和补贴、违规征地、变卖集体资产、转卖矿产资源等。
而如果简单地统计上报违纪案例数量的话,全国各省区间的差距则更大——被通报案例最多的是山东省和山西省,分别有83个和80个案例,加起来占全国总数近17%;案例最少的则是上海市,只有2个案例被通报,其中包括去年被媒体曝光后引发强烈社会反响的“法官嫖娼案”。
基层干部占比最大
案例曝光了,处理的都是什么人?
据本报统计,在全国被处分的1600名左右的党员干部中,基层干部占绝大多数。在全国各省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被处分的官员中,县处级干部有300人左右,不到20%;厅局级干部有52人,省部级干部只有个位数。剩下的1200多名干部,多数是处级以下的基层干部,包括基层公务员、村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临时工”。
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处分基层干部最多的是湖北省和湖南省。在湖北全省被处分的31名干部中,只有1名是县处级干部;湖南省处分的61名干部中,则只有5名是县处级,被处分的基层干部比例近92%。
而处分“高级干部”最多的省市,则是北京市和山东省。在北京市被处分的40名干部中,县处级有31人,厅局级有8人,二者相加的比例达到97.5%;而在山东被处分的近百名干部中,县处级有30人,厅局级有9人,相加的数据比例也近40%。
那么,这些官员受的都是什么处分呢?
根据统计,这些处分分为三种:党内处分、行政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党内处分中,按照严重程度,依次会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而在行政处分方面,则有行政警告、行政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行政撤职、开除公职等。
由于有些干部身兼党政二职,因此在接受处分时,可能同时被党内处分和行政处分,因此,全国被处分的1600名左右的干部,共受到了1800多个处分。其中,需要接受组织立案调查、甚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大多性质严重、涉及犯罪,因此占比相对也较小。党内处分和行政处分,是占比最大的处分类型。
本报统计发现,在党内处分中,经常被使用的是“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两种处分方式,在统计中,党内警告出现了440余个,党内严重警告则有360个左右;在全部的950多个党内处分中,这两种就占到了84.1%。受此类处分的官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而在行政处分中党内处分类似的是,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的使用方式也非常多,二者相加的总数占比达76.8%。据了解,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两种不在党政处分序列中的处理方式也高频出现:“诫勉谈话”与“免职”,分别被使用了217次和136次,比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的使用次数还要多。前者一般是由纪检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训诫,重在防范“小病”苗头;而免职虽然不算是党政处分,但是在中央纪委的曝光中,这种处理方式已经称得上是“下狠手”。
前文已经提到,在全国各地通报的案例中,除了“违纪”,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也成为被通报的重要内容,这样的特点也解释了这一数据。这一数据体现出,除了“治病”,通报违纪案例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治庸”。这也呼应了“既要做清官,又要当能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