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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通报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编辑:尹利琴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4月1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了去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委统战部部长熊建平主持通报会。

过去一年,省委坚持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以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持续深化;坚定不移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深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同向发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注重运用“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把基层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的获得感不断提升。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清廉浙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夯实。

2021年,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一刻不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树并举抓“四风”,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要监督下沉净化基层生态,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关口前移推动源头治理,助力基层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要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更加突出清廉单元的示范引领,更加突出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要注重纪法情理融合激发干事动力,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做好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等工作,不断释放监督执纪执法的正能量,激发党员干部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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