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拍蝇记】侵吞公款多次 惶恐之下主动投案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编辑:尹利琴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20年7月8日一大早,苍南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来了两名特殊的“访客”,苍南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直属登记中心原编外用工人员郑星文在该中心主任的陪同下,叩开了纪检监察室的大门。

“我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决定向组织坦白,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主动投案时,郑星文哭着说道。

undefined

undefined

郑星文庭审现场

郑星文出生于苍南县矾山镇一个农民家庭,在1999年19岁高中毕业就进入社会,同年被苍南县矾山房管所招聘为编外用工人员。因工作认真细致,2017年8月,郑星文被调到苍南县不动产登记直属登记中心工作,担任窗口收费员。然而谁都没有想到,这样一个看起来朴实的姑娘竟然会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债台高筑,她心生贪念

这一切都要从郑星文一段失败的婚姻开始。2013年,郑星文前夫洪某某因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夫妻俩就靠信用卡套现来维持生活。2015年,郑星文与洪某某离婚后,无奈抗下了30多万元的债务,因欠下的债务利滚利,长期下来压力也非常大。再婚后的她每月伸手向现任丈夫拿钱还债,夫妻俩也会为了钱的问题争吵。

2020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整理档案时,郑星文发现一张多余的票据存根夹杂其中,她核对了票据的名称并调出相应的档案打算重新粘贴上,结果发现该档案中已经有一张存根了,但是名字、地址和金额都对不上,而且日期还是2017年的。同时她也留意到单位财务每天只对开具的票据金额进行统计,并不对开具的票据准确性进行核对。

“如果能偷偷把这些钱占为己有,就能把债务还掉,家庭压力减小了,也就不会经常跟丈夫吵架了。”因此,郑星文并未向领导报告这个财务漏洞,而是开始盘算接下来的工作中如何抓住“生钱”的机会。

篡改发票 ,她私吞上百万公款

2020年3月,一位客户来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直属登记中心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于未带银行卡和现金,于是郑星文告知客户可将钱转到她个人的支付宝上帮忙代缴。当客户把36000元土地出让金转到郑星文的支付宝账户后,郑星文先将票据的客户联和存根联打成了“补缴的土地价款”36000元,记账联套打了80元不动产登记费,然后她把存根联作废掉,只将套打的记账联票据上交财务,就这样以“偷梁换柱”方式把这笔土地出让金占为己有。

侵吞这笔钱后,起初郑星文也是有些忐忑不安,但是半个月过去了,没有人察觉出异样,由此她的胆子越来越大。从一周篡改一次发票,发展到一有机会就“把握”,在短短3个月期间,她篡改了31份发票,侵吞的土地出让金达百万余元。

担惊受怕,她主动投案自首

贪污的金额越来越大,作废的票据越来越多,郑星文内心深处也感到惶恐,工作上心神不定、出现纰漏,甚至在作废票据的时候也会经常出错。丈夫也开始怀疑她这些钱的来历,经常会问她是不是干了什么违法的事。郑星文虽然满口否认,但心里害怕受到法律惩罚的恐惧越来越重,变得寝食难安。

2020年6月,郑星文听说单位财务要查账,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她选择向单位领导坦白一切。

2020年7月,郑星文向苍南县监委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的贪污事实。“我知道自己犯了法,终究是难以逃脱法律的惩罚,早日坦白,早日改造,早日回归。”面对办案人员,郑星文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经查,郑星文受国家机关委托,作为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共计人民币102.3595万元。2020年9月,郑星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CopyRight版权所有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纪检监察室

地址:浙江.杭州.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邮政编码:3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