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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收下1万元,执法者从此成违法者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编辑:尹利琴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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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潘远程庭审现场

“我算过自己的经济账,假如能活到80岁,这几年工资加上退休金算起来将近300万。现在却为了几十万元的受贿款要去坐牢,并让自己颜面扫地、家人蒙羞,我真是糊涂啊!”远程庭审现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黄华潘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然而,这样的醒悟来得太晚了。

忘却初心,在诱惑面前败下阵

2012年,黄华潘由原龙港镇湖前办事处书记调任原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刚上任的黄华潘告诫自己:行政执法岗位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多重的诱惑,容易发生廉政风险,一定要守住红线、秉公执法,决不能行差踏错半步。但是,当一个又一个“亲朋好友”接踵而来,他们为拉近关系,平日里经常送礼请吃,渐渐地让黄华潘放松了警惕、丢失了底线。

2013年初,某渣土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寻求黄华潘对该公司渣土车运输“滴漏洒”行为的关照,提着一箱内藏1万元现金的“柚子礼盒”,到黄华潘家中拜年走访。当时黄华潘并不在家,其妻子见仅是一箱水果也就没有推脱,收下了李某的“好意”。黄华潘回来后发现柚子盒内藏有1万元现金,他虽心怀忐忑、有所犹豫,但侥幸心理还是占了上风,最后对该财物予以收受。正是从这次开始,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让黄华潘从一名执法者,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者,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回忆自己的堕落过程,黄华潘称,由于身处重要岗位,每逢过年过节,迎来送往的人就多了起来。“他们表面上给你送一些海鲜、水果礼盒,看似正常的人情往来,其实礼盒一打开,那里面装的就是钱或者烟票。”黄华潘说道,当自己发现之后为时已晚,送礼的人已经走了。然而,若无贪念,退还礼品又怎会来不及?究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动摇和缺失。而当黄华潘收取了“好处费”之后,他便再也不能公正执法了。

贪欲作祟,变相受贿越了界

2012年,某农家乐负责人何某等人为让黄华潘对其农家乐日常经营给予关照,提出以搭空股形式,让黄华潘参与该农家乐分红。面对这“从天而降”的股份,黄华潘欣然接受。他认为:“以分红的名义拿钱,应该不容易被查到。”就这样,在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经营的情况下,2012年至2018年6月,黄华潘以“搭空股”的形式获得该农家乐分红共计9.75万元。

思想上一有贪念,行动上就会走偏。2013年3月,参与分红的农家乐因属违章建筑无法接入水电,黄华潘便利用职务便利帮忙解决问题。一方面,将该农家乐的水电违规接入自己的下属管理单位原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的专用水电线路;另一方面,将农家乐缴纳的水电费纳入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会账户,用于职工福利开支。黄华潘自认为自己为职工争取到了更多的福利,“公”心大于私心,日后如果纪委查起来,问题也不算太严重。就这样,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该管理处将农家乐缴纳的水电费8.8万余元违规纳入工会账户,用于支付接待费支出、发放职工补贴福利等开支。正是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黄华潘一次次以身试法,最终在违法违纪道路上越走越远。

迷途难返,自食其果翻了车

2018年,黄华潘调任原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在当时,龙港作为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人口经济大镇,企业要地、群众建房的热情高涨,而黄华潘作为建设规划领域的“一把手”,自然成为那些“企图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私人利益”的行贿人眼中的“香饽饽”。

2018年4、5月间,原龙港镇池浦村干部赵某为谋取黄华潘对该村112户56间个人建房事项的关照,送给黄华潘面值10万元的香烟票;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温州某房地产公司老板赵某为谋取黄华潘对原龙港镇下埠村老房拆建项目的关照,先后送给黄华潘现金6万元、5万元......

“第一次办的情况是符合政策的,但如果办了之后,收了别人的‘好处’,那么第二次他就会拿有难度的问题让你予以关照,到了第三、第四次,就会变本加厉,拿一些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让你帮忙处理。”黄华潘回忆部分行贿人的“套路”,表示自己虽内心经过一番挣扎,但已经无法回头,只能硬着头皮给其办理。就这样,黄华潘在金钱和利益的驱使下一次次沦陷。

经查,黄华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11月,黄华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法院审理查明,黄华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违法经营、岗位调整及职务晋升、建房审批手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物共计现金41.75万元。2021年1月,黄华潘因犯受贿罪被龙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收缴。黄华潘自愿认罪认罚。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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