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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一念贪欲 他将纪法底线抛之脑后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编辑:尹利琴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从被纪委监委带走到今已过去285天,我每天都在后悔过去的所作所为,真的是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了……”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火亮在法庭上哽咽地说道。

正如叶火亮所说,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 思想的堤坝终究难逃坍塌。

沆瀣一气 在觥筹交错中“被围猎”

“当自己与一个混的人勾搭在一起,就像与魔鬼签订了死亡合约,自甘堕落、自取灭亡。”叶火亮在忏悔书中,对自己的行为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的确,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与涉赌人员沆瀣一气,就注定了走向毁灭的结局。

1971年2月出生在松阳县一个普通家庭的叶火亮,从普通民警干起,凭着自己的能力、实干和组织的培养,一路升迁,先后担任松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西屏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叶火亮接触的社会闲杂人员越来越多,接受的“邀请”也越来越多。

“刚开始还能把持得住,但是经不起多次邀请,就这样开始慢慢地放松了警惕,打开了口子,到后来一发不可收拾。”

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盛情邀请”,叶火亮逐渐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开始常年出没于酒店、KTV等场所,与涉赌人员吴某、梅某等人称兄道弟,寻欢作乐,人生从此大幅度偏离“正轨”。

吴某故意多次找叶火亮借钱,并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变相行贿。面对利益的诱惑,叶火亮欣然接受,帮吴某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说情、打招呼。

在明知梅某等人长期开办赌场、放高利贷的情况下,叶火亮不仅不履行打击犯罪职责,反而经常与他们厮混,致使该团伙长期存在,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利欲熏心 在贪污受贿中“入歧途”

“面对人家的礼品,收受的时候,手也会抖,我也曾经多次暗暗地想,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伸手总有一天被抓。”

2012年至2016年,时任松阳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叶火亮兼任了交警大队大队长,心中的欲望越来越强烈,进而开始追求个人享受,生活上腐化堕落,大肆收受礼品礼物。

“现在回想起来,非常羞愧。他们其实带给我的,无非就是疯狂。”名酒、香烟、高额利息……任职期间,叶火亮共计收受财物价值达32万余元。

2016年,叶火亮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至综合行政执法局担任局长,手中的权力更加集中。身为单位一把手,本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然而叶火亮却愈发目无法纪,将单位公款当成自家“取款机”。

购买餐桌椅子、酒杯碗套装、立式空调、苹果笔记本电脑,支付岳母家下水道维修费……就这样,“一手遮天”的叶火亮俨然用单位公款置办了一个“家”。

只要家庭、个人一有开支,他就理所应当地打开单位这个“取款机”,甚至连零碎的早餐钱也悉数报销。

经查,叶火亮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任职的8年时间内,先后指使其下属采取虚列油费、住宿费、餐费,虚列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手段套取公款,供其个人支配使用,共计贪污公款98万余元。

一错再错 在对抗审查中“终落网”

2019年3月,松阳县委巡察组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政治巡察。叶火亮自知任职期间违纪违法问题严重,便指使下属提前收集下发的《征求意见表》,将其中反映其本人问题的意见私自“截留”,一一审核后才“安心”交给巡察组。

同时,叶火亮还暗中指使其司机篡改记账凭证材料,企图蒙混过关。“要是巡察组发现‘猫腻’,你就揽到自己身上,不要牵涉到我。”叶火亮如此嘱咐道,妄图通过订立攻守同盟来掩盖事实。

而在巡察组撤点后,叶火亮深知无法脱身,又企图让司机对抗审查调查以求自保,甚至在司机被留置前,叶火亮还向其“承诺”:“在里面一定要咬紧牙关,只要几天,我一定‘捞’你出来。”

殊不知,这种掩耳盗铃的伎俩皆是徒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终将浮出水面。

“错误已经犯下,苦果也已酿成。我以亲身经历告诫大家,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叶火亮在忏悔书中写道。

经查,叶火亮违反政治纪律,干扰政治巡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收受他人财物、用公款购买礼品送礼;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群众纪律,充当赌场“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2020年1月,叶火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法院审理查明,叶火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98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6月,松阳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叶火亮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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