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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用人情粉饰受贿,自欺欺人!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编辑:尹利琴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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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向昔日的同事说一声,权一定要为民所用,要珍惜你的今天,不要让我的今天成为你的明天。”2020年3月26日,嘉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原副所长孙月祥因受贿罪被嘉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在孙月祥的违纪违法过程中,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尽量不收现金,就算收也一定要披上人情的外衣,这样他才觉得安全。

“人情往来”伪装权钱交易

2013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从事长途客运服务的金某某为了与孙月祥搞好关系,并希望在客运线路承包上得到孙月祥的帮助,到孙月祥办公室送上了1万元现金。孙月祥当场就拒绝了,并一再表示:“钱,我是不收的”。

碰了一次壁的金某某并不灰心。2014年春节前,金某某让其妻子以送“年货”的名义到孙月祥家里,向孙月祥送上价值人民币8000元的购物卡。这回,孙月祥认为是“朋友”间的正常人情往来,稍作推辞便收下了。

“与部分老板关系走得近了以后,他们逢年过节给我送点礼卡,我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正因为思想有了偏差,行动才迷失了方向。2006年至2019年间,孙月祥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手机、加油卡、购物卡、家用监控设备、净水器、电脑等物品,共计价值近20万元。投桃报李,孙月祥则为他们在车辆销售、信息设备销售、客运稽查等事项上给予帮助。

“我以为自己只要不收现金就没事,收点礼品礼卡,没什么大不了。”孙月祥在接受审查调查时说。正是这种极度错误心理的趋势,让他在与管理服务对象的交往中丧失了原则、突破了底线。

2016年,孙月祥儿子结婚,他觉得婚礼现场叫来这些管理服务对象的“朋友”有点太高调了,于是决定在儿子婚礼结束后分两个晚上单独宴请。这些“朋友”都如期赴约,并很自觉地送上礼金,其中,金某某和张某某分别送上了2万元现金作为贺礼,孙月祥都欣然接受。

“以借为名”粉饰权力变现

2013年,孙月祥准备购置一辆新车,但看中的车的价格超出了自己的预算。于是,孙月祥便打起了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的主意。他开口向关系要好的客运线路承包经营者王某某借了5万元钱。王某某二话不说便取了现金交到孙月祥手里并知趣地说:“孙所,借条不用写了,也不用急着还,没事的。”就这样,说是借钱,两人之间没有写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直到案发前,王某某都没有提到过“还钱”二字,而孙月祥也非常有“默契”地闭口不谈。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感谢王某某的“慷慨解囊”,孙月祥在客运稽查等事项上为其提供了不少帮助。

“这种以购车为由,通过‘以借为名’的方式收受现金,实质就是权力变现。孙月祥自以为摸索出了一套权力变现的套路,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东窗事发难逃法律制裁

套上人情交往的名头,以为变个形式、换个花样,就可以掩人耳目、逃避惩罚,但终究纸包不住火。2019年9月21日,根据群众实名举报,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对孙月祥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2011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孙月祥利用职务便利,在信息设备销售、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权延续及客运稽查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8056元。

2019年11月,孙月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3月26日,嘉善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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