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站在后面看管被告人的法警,到站在前面接受审判的被告人,现实狠狠给了我一个耳光……”面对熟悉的场景、已换的角色,站在被告席上的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原司法警察董维佳后悔莫及。
经查,2011年至2018年,董维佳身为司法警察、执行局助理执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3900元。2014年7月,董维佳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传递消息;2018年10月,多次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见面商量,并积极帮助找人疏通关系以逃避打击。
2020年7月16日,嘉善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董维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灯红酒绿的生活让人痴迷”
1981年,董维佳出生于一个生活条件优越的家庭。2002年,董维佳从部队退伍,先后工作于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并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机遇,由一名聘任人员转为正式公务员。他曾经工作上追求上进、奋发作为,多次获得法院嘉奖,成为大家眼中的上进青年。
一切的转变要从2010年开始,时常感到生活平淡的董维佳在“哥们”的带动下开始到KTV消遣作乐。董维佳觉得“到这种地方消费很有面子”,他认为“灯红酒绿的生活让人痴迷”。这样,董维佳的“哥们”越来越多,找他“办事”的也越来越多。
享乐主义的种子一旦种下,结出的果子必然是令人悔恨的苦果。在KTV消遣作乐,董维佳“看着他们花钱大手大脚,自己又喜欢玩,工资却不够花,于是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金钱观发生了变化。”
“就当挣点香烟钱”
2010年,在一次饭局上,董维佳认识了做资金借贷生意的徐某。徐某出手阔绰大方,多次邀请董维佳吃饭唱歌玩乐,让董维佳倍感亲切,两人的关系逐步发展到称兄道弟的地步。
2011年初,“哥们”徐某询问董维佳是否有闲钱可以放在他这里,还可以支付5分的月息。面对送上门来的轻松赚钱机会,董维佳无心也无力抵抗,最终以“都是兄弟”“就当挣点香烟钱”的自我安慰接受了这一“诱饵”。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查询放贷对象是否为法院保全对象或被执行人,减少放贷风险,徐某多次要求董维佳查询相关人员、案件的诉讼信息和执行情况。讲“哥们义气”的董维佳自然不会拒绝,不管这个忙是否违纪违法,能不能帮,董维佳都满口答应下来。正是这样,董维佳才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之后,董维佳开始通过为申请执行人顺利执行到欠账、为失信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收受申请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贿赂。
“随着次数越来越多,在‘为兄弟帮忙’的外衣粉饰下,对纪法的敬畏已经无法战胜内心的贪欲,胆子越来越大。”留置后的董维佳才开始反思无法收手的原因。
“我把底线设得太低了”
在与徐某的交往中,董维佳逐渐了解到徐某的“黑料”——靠做借贷生意起家,为了收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行为。身为警察的董维佳,明知道这些行为为法律所不容,却被私欲蒙蔽了双眼,丧失了应有的法律底线。
2014年夏,董维佳趁着到看守所还押犯罪嫌疑人的间隙,违规窜至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的徐某的监室说:“这件事可能有人故意整你。”
“你去找我老婆,让她去找找关系。”徐某拜托董维佳说。
“我给你家里带个话吧,争取让你从轻处理……”为帮助徐某减轻处罚,董维佳帮助徐某传递信息。
2018年10月,董维佳获知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徐某涉黑问题的消息,立即向徐某通风报信。董维佳提议说:“我有个朋友有门路,说不定可以让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主动帮助徐某寻找门路疏通关系,以逃避打击。
从有求必应到主动踩踏红线,此时的董维佳已经完全沦陷。“认为自己帮他们的事都是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把底线设得太低了。”回想起“交友”之道,董维佳在自己的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从一名法警沦为阶下囚,董维佳案件给人的教训是深刻的。本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却利用职权执法犯法,严重破坏法治权威和公信力。
2019年7月15日,秀洲区纪委给予董维佳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日,董维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