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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副县长为何这么爱“借钱”给商人?
时间:2020年03月28日 编辑:尹利琴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借出200万元本金,4年后拿回来750万元,月息高达3分……这样的借贷合理吗?泰顺县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秀松与开发商企图以借贷方式为行贿受贿披上合理合法的“外衣”。他的同僚——泰顺县原副县长李教也以高息借贷的方式从老板那里获利上百万元。然而,一经调查就暴露了背后暗藏的权钱交易。

领导干部借钱给别人赚点利息,为什么会成为“风险操作”?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查办的周秀松、李教违纪违法案件能够充分说明这其中的廉政风险。

掩耳盗铃以借贷之名变相受贿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推进,泰顺也迎来城区建设高峰期。少数商人借机想方设法“围猎”当地领导干部,试图与领导干部形成利益共同体,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仕途顺利、握有实权的周秀松、李教自然成了他们瞄准的“对象”。

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的持续震慑下,周秀松和李教起初对商人送钱物也坚决予以拒绝。“他们上家里、到办公室,通过各种方式送钱送礼,我都马上还回去。我知道直接收受钱财肯定是违纪违法的。”周秀松在接受调查时坦白,但当对方提出借钱让自己赚点利息,心理防线就放松了。“觉得借钱这种方式不算违法,而且隐蔽性强,让贪欲和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他懊悔不已,“也不想一想,如果不是领导干部,谁会给这么大的利益?说是利息,其实就是贿赂,自欺欺人罢了。”

2013年初,周秀松将200万元出借商人高某。2017年4月,高某以月息3分计算,归还该笔200万元借款本息共750万余元。期间,周秀松在拿地开发、招商引资奖励等事项上关照高某。

李教也同样被借贷“炮弹”击中。商人潘某通过高息借贷、搭股经商等方式,与李教建立起长期关系,并根据李教职位、权力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经营业务,先后从事沥青搅拌、房地产开发等业务,长期利用李教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利。 “当时大家普遍都搞高息借贷,我想法不责众,思想上就放松了。”李教交代说,有一就有二,越过红线后,他也越来越敢借敢收。

经查,2014年至2018年期间,周秀松利用职务便利,为开发商在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奖励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900余万元。

周秀松庭审现场

2012年至2018年期间,李教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款项支付、政策处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0余万元。

李教庭审现场

案发后,周秀松、李教各退出了全部赃款,并于2019年9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有期徒刑7年。

以案示警重拳整治干部违规借贷问题

两名县级领导干部同时“落马”,在泰顺当地引起震动。“个案的背后也有其必然性。近年来泰顺民间借贷盛行,部分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借钱给老板赚利息。个别干部与老板通过借贷就建立了‘权钱’交易关系。”办案人员表示,周秀松、李教案件反映出了泰顺县公职人员较为普遍参与民间借贷的问题。省委巡视组于2019年底专项巡视泰顺,发现该县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违规营利活动问题突出、存在已久,相关制度缺失,亟待规范。

对此,泰顺县痛定思痛、重拳出击,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从事营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核查了公职人员9078人,出台《泰顺县公职人员借贷行为负面清单》,严禁领导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工作人员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借贷等行为,落实民间借贷事项报备制度、健全借贷和投资事项查核机制等监管措施,立案查处11起13人,严厉打击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不正之风,净化政治生态。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作用,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周秀松、李教案件,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督促党员干部吸取深刻教训,在政商交往中划红线、明底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表象上看是正常民事行为,但本质是以权谋私,严重影响公权力的正确行使,侵害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了国家和人民利益。此案也给反腐倡廉提了个醒,对于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必须制定新策略、新机制,来防范、制约和惩处。”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信息来源: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03/27/032364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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