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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廉政文化书画作品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2年04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弘扬廉洁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以“扬正气、颂清廉”为主题的浙江农林大学廉政文化书画作品比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爱好书画艺术的党员干部、师生员工。

二、作品内容及要求

1、作品内容原则上要突出“扬正气、颂清廉”的反腐倡廉主题,歌颂艰苦奋斗、敬业爱岗、勤政廉政的精神,倡导和弘扬廉荣贪耻的社会新风尚。要求立意新颖,构思巧妙。

2、书法作品:软笔(毛笔)书法和硬笔(钢笔)书法均可,每人不超过2件,毛笔书法限四尺宣纸(138CM×68CM),硬笔书法限8开和16开两种纸,字数100字以内。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注明出处;篆刻作品每人不超过6方印作(含边款),统一粘贴在4尺3开宣纸上,竖式且自行题签。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每人不超过2件,一律竖式或斗方,尺寸大小一般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138CM×68CM);漫画作品为4开至8开纸原件,黑白、彩色均可。

4、纸张等原材料自备,作品不需装裱。

5、请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单位和姓名。

三、交稿办法

1、交稿时间:2012年5月20日前。

2、交稿方式:教职工作品交至校纪委办公室(东湖校区行政楼402室,联系人:于海燕,联系电话:9298121),学生作品由各学院团委统一交校团委办公室(东湖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8室,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63743932)。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退还。

四、奖励办法

分教职工组、学生组设奖,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获奖作品经装裱后于“七一”前夕举办浙江农林大学优秀廉政书画作品展。

书可言志,画可冶情,欢迎学校广大书画艺术爱好者踊跃参赛,挥毫泼墨,一展风采。请各单位把该项活动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师生员工参加比赛。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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