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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
时间:2003年05月29日 浏览次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行业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3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2003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重点,着重解决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体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取得纠风工作的新成效。
通知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中强调: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收费标准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提高;禁止以民办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软件学院等名义超成本高收费;禁止以调专业为名乱收费。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实行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通过学校进行务种形式的摊派和“搭车”收费。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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