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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话会议召开
时间:2003年09月04日 浏览次数:

6月26日召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作重要讲话。
陈至立在会上要求,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陈至立指出:教育乱收费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损害了教育工作的社会形象,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为此,中央领导多次指示要求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也决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2003年全国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之一。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是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是“依法治教”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地抓好这顶工作。
陈至立强调:要确保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首先要认真落实基础教育“一费制”和“三限政策”……。第二,各地区、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今年两部一委关于稳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任何高校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乱收费、高收费。第三,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监督。第四,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负责,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长周济在会上也强调: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维护招生收费政策的严肃性。高等学校除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 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应与同等到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收取学费,必须严格执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不得以降分录取的形式高收费、乱收费;普通高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独立学院,变相高收费,不得借独立学院之名搞“校中校”,变相双轨收费;严禁假借中外合作办学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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