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们受校党委和全体党员的重托,被选为新一届中共浙江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从事学校纪检工作是一项很光荣的使命,同时也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
根据党章第44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二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就纪委的具体工作而言,主要包括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纪党风教育;作出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等等。
就纪委作能来说,主要是教育、惩处、监督、保护。
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我校的纪检工作: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学校的发展改革稳定提供政治保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此,我对纪委新班子提几点要求:
1.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动摇,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反对和抵制任何有损党的领导,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论与活动,培养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2.要确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神圣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注重学习熟悉、掌握纪检业务知识。在在近期,要重视“两个条例”的学习,要精通。只有首先把自己武装好,才能打硬仗,打胜仗。
3.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要坚持党性原则,其核心是实事求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党纪条例为准绳,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依法办事。秉公执纪要严格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讲情面,不徇私情,依照规定办案、量纪。
4.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要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纪检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站得稳,行得正,过好“权力关”和“金钱关”,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和全校师生的监督之下,严格按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讲党性,顾大局,讲奉献,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做党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让我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依靠全校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支持,为全面履行纪委各项职责,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面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