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厅就关于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发布了通知,对各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及省直属各单位提出了以下方面的要求:
一、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教育,重温和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时刻铭记“两个务必”,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持和发扬廉洁自律、艰苦奋斗优良品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思想,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奢侈浪费、收礼受贿等消极腐败现象容易高发的特点,强调和重申中央、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要运用各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把那些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大力倡导廉洁自律、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节日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赠送礼品、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联谊等名义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用公款、公车、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利用岁末年初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财务规定乱发钱物。节日期间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
三、切实改进作风,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群众观念,改进群众工作,把元旦、春节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良好契机。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大力精减会议和各种活动,减少接待应酬,做到不必要的会议坚决不开,不必要的活动坚决不搞。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精力和时间放到帮助基层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放到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上。要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积极落实帮扶救助工作,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搞相互拜年、迎来送往。各地各部门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时,都要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要求,到基层慰问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不得扰民。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要积极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强化内部管理,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上述规定和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而且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负责,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带头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要认真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