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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
时间:2005年05月09日 浏览次数:


我省构建惩防体系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惩处为主要内容,以思想教育、权力制约、监督管理、制度保障、惩治、廉政激励和廉情预警等七大机制为基本框架,以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4+1”为主要形式和途径,深入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主要目标是:到2007年,建立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5到10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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