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审计处实行审计项目公示制度[/center]
为了更好地做好审计工作,主动接受全校师生对审计工作的监督,规避审计风险,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审计处从本学期开始,对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以及基建、修缮工程审计等审计项目实行审计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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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浙江林学院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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