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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曝光八所学校乱收费2270万元
时间:2006年02月20日 浏览次数:
据新华社 国家发改委昨天曝光了八所教育乱收费学校,分别是西安美术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河南师范大学、南昌市第一中学、沈阳市第二中学、太原市第五中学、浙江奉化中学,乱收费金额总计2270万元。这些学校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在第三次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被查出。
去年9月中旬,发改委会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以及向学校摊派、集资、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
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检查重点是城市(含县城)示范性(重点)中学、小学,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等。对群众反映有乱收费行为的农村中小学校,也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不仅要在经济上依法严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以震慑乱收费违法行为。
此次曝光的八所学校乱收费主要情况如下:
西安美术学院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在去年招生中,提高标准收取学费。绘画和设计专业学费标准应收每生每年9000元,实收15000元,超标准多收学费559万元。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超标准向2002级计算机、电子商务等专业学生收取学费。计算机专业每生四年应收29500元,实收34000元;电子商务专业每生四年应收28000元,实收34000元。共多收取学费218万元。
南京审计学院在2004年至2005年共招收209名专升本学生,每生每年应收4600元,实收8500元。在2004年招生中,以每生3万元至5万元标准直接收取19名学生赞助款。两项共计164万元。
河南师范大学自立项目强制向住宿学生收取洗涤费,2004年至2005年以每生40元标准,收取洗涤费117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第一中学违反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政策规定,去年在向每名初一新生收取规定的杂费外,又擅自按每生42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取英语教学实验费168万元。
辽宁省沈阳市第二中学违反关于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规定,去年以每生3万元的标准,超“三限”招收学生120人,共多收360万元。
山西省太原市第五中学在2004年、2005年招生中,以每生3万元标准,多招收113名“三限生”,共多收费用339万元。
浙江省奉化中学在公办学校设立“校中校”,去年按照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招收学生869名,初中每生每学期收费2000元至47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收费6000元,合计多收345万元。
发改委表示,这八所学校严重违反了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有关问题正在处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均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价格主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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