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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有所畏”和“无所畏”
时间:2006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随着社会的进步,从政成为一种风险越来越大的职业。因而为官要有忧患意识,做到“有所畏”。一“畏”不干事,二“畏”不干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在勤政廉政方面加强自律,不能掉以轻心,不能越雷池一步,只有“有所畏”,才能兢兢业业,清清白白。
如今,一些为官者缺乏畏惧意识,不谋正事,爱走邪道。有的工作敷衍塞责,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有的用权随心所欲,利欲熏心,胆大妄为,目空一切,目无法纪。要说“有所畏”的话,也是畏上不畏下,把公仆变为“老爷”,把百姓当作“臣民”,担心的是丢了帽子、失了票子,想到的是讨好或糊弄上头,卷入跑官买官、数字出官之类不正之风中。这些年来,全国惩处了无数失职渎职、腐化堕落者,许多贪官走上了不归路,往往是“有所畏”缺失所导致的结果,其教训无疑是惨痛的。这正如古语说的:“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
从政贵在勤勉、清廉,为官要“有所畏”,就得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纪观念,自立“几怕”。《汉史·贾谊》指出为官有“五畏”:“一曰上下相蒙,而毁誉不得其真;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责;三曰经费不足,而生财不得其道;四曰人才废缺,而教善不得其方;五曰刑赏失中,而心不知所向。”以古为镜,新时期的官员务必牢记“有所畏”,经常反省自己是否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越是仕途顺利,越要管好自己,不要得意忘形;越是权高位重,越要警钟长鸣,不要辜负重托,以免滑入懒官、昏官、庸官、贪官的泥坑。
为官者用权为民,就必须用好“有所畏”和“无所畏”双保险。“无所畏”,就是弘扬正气,不怕邪气,坚决同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领导审计工作、查处重大问题上铁面无私, 他说:“只要有重大问题就必须查出来,有重大问题查不出来,是对党和人民犯罪,是最大的失职。”他富有强烈的责任感,铁骨铮铮、无私无畏。正如他所言:“要当好审计长,就必须把自己的后路断掉,就要做到无所畏,无所求。”这里讲的“后路”,就是指个人的升迁去留、权位名利,乃至于身家性命。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党风不正,讲正气的人没人缘,受挫折,和稀泥的人吃得香、玩得转,重要原因之一是好人主义盛行。有些官员在是非面前畏首畏尾,回避矛盾。他们“知荣知辱牢缄口,谁是谁非暗点头”,对歪风邪气陪笑脸,对违法乱纪不敢管,以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为由,一味地摒弃原则,视坚持原则是食古不化、固执执拗,认为水至清则无鱼,办事要有灵活性,不能事事“认死理”。认为坚持原则的人是死脑筋,太机械,不会办事,而把只有灵活性而无原则性的人看成会办事,能办事。其根子在于私心作怪,怕得罪领导影响“仕途”,怕得罪同事影响关系,怕得罪下级丢掉选票。这种现象反映出文明的退化,正气的贫血。
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显示无私。对人民无私奉献,对工作尽心尽责,“心底无私天地阔”,方可无欲则刚,面对压力与威胁不退缩,以凛然正气压倒歪风邪气。为官者要牢记宗旨,锤炼出无私无畏的意志,做到“无所畏”。淡泊名利,无私无畏,持公心,去私心,发扬大无畏精神,勇于坚持真理,在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毫不动摇,扶正祛邪,忠诚地捍卫党的事业。
为官者应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正确处理“有所畏”、“无所畏”二者之间的关系,自觉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新形势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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