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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称高校炒股无禁令 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定
时间:2006年11月29日 浏览次数:
[B][提要][/B] 教育部称国家允许高校进行正常投资,但要谨慎进入股市,并对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求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目前通知各高校对本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清查,对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此通知起因于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任校长期间失职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B]教育部回应“天大”单平事件:[/B]

  [B]高校炒股没有禁令 大额资金使用须集体决定[/B]
  教育部日前向各高校发出通知,要求高校对本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这是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昨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的。
  开展高校资金清查的原因起于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事件。单平在担任校长期间,在财务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对重大经济活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轻信他人,同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从而造成了国有财产流失。
“这个案件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破中,很多细节还不能求证。”王旭明说,教育部已要求全国各高校党政领导干部以此为鉴,对学校资金使用再次提出要求,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科学论证,采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原则,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王旭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我国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国有企业体制不一样,企业是一把手说了算,但学校不是。”王旭明对记者解释,单平在委托资金管理的考察论证、协议审核、资金监管等一系列环节中失职,其主要原因就是把本应由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变为个人决断。
  “如果经过集体讨论,那就是其他性质的问题了。”王旭明说,“国家允许高校进行正常投资,虽然‘天大’的资金被挪用炒股了,但国家对高校资金能否用来炒股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天大’也不是用国家投入的经费进行投资的。”
  “现在大学经费不只是国家投入,还有些钱是大学自己筹集的,比如校办企业盈利以及学费自留部分,但这些损失也一并被定为国资流失。”王旭明强调。
  近年来,大学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流失问题,已经给高校资金使用带来隐患。据了解,教育部已在近几年中先后发出通知,对高校资金使用提出具体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司副巡视员牛燕冰在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高校财务管理从宏观面上来看,受到严厉监管,总体是很严谨的。“天大”这样的事情,属于个别问题。
  牛燕冰分析,高等学校管理原来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很多事情不需要校长过多操心。但实行市场经济之后,高校经费当中来自于国家直接拨款部分不够用,因此很多办学经费,甚至人才培养经费,都是学校自己去筹集。
尽管如此,牛燕冰指出,我国高校现仍属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办学为辅的办学体制,由于目前高校介入资本投资在我国还不成熟,相关政策规范还没有真正形成,再加上股市的巨大风险,因而高校一定要谨慎进入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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