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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发通知要求五一端午廉洁过节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编辑:金剑锋 浏览次数:

2018年五一、端午将至,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等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学校发出《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并明确提出八条禁令。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守纪律红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通知》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

《通知》强调,学校纪委要按照上级纪委的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对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

《通知》还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示范,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作风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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